固定资产的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和自然损耗而逐渐减少的价值。为了反映这种价值减少的情况,在会计处理上需要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来体现。计提折旧不仅可以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还能合理地分配成本费用,从而更准确地计算企业的经营成果。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基本原则
1. 一致性原则:企业应当选择一种折旧方法,并在整个会计期间内保持一致,除非有充分理由改变。
2. 合理性原则:选择的折旧方法应能合理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经济利益实现过程。
3. 及时性原则:固定资产折旧应在当期确认,不应提前或推迟。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示例
假设某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购置了一台机器设备,原值为人民币10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无残值。该企业采用直线法(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1. 购置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 机器设备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2. 每月计提折旧时
每月折旧额 = (原值 - 预计净残值) / 预计使用寿命 = (100,000 - 0) / 10 / 12 = 833.33元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833.33
贷:累计折旧 833.33
这里,“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根据固定资产的具体用途进行选择,例如,如果这台机器设备用于生产部门,则应计入“制造费用”。
注意事项
- 折旧方法的选择应与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相适应。
- 固定资产一旦提足折旧,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旦计提,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通过上述会计处理,可以确保企业财务报表能够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其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