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在丰台区某海底捞火锅店内,男子郭某将事先准备好的老鼠放在火锅内,并以此勒索500万元。郭某在法庭表示当时是随口说的“要500万元”,实际上只是想吃顿免单火锅。
法院最终判决郭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三万元。
网友们纷纷围观表示:“大快人心”、“不作死就不会死”、“500万胃口真大,是个正常人就算上法院都不会陪你”。
敲诈海底捞案事件始末回顾:
2018年11月13日,丰台区马家堡海底捞火锅店内一名男子称,在锅中吃出了老鼠幼崽。
据监控视频显示,2018年11月13日17点40分左右,郭某和妻子进入丰台区一家海底捞店。20多分钟后,他找来服务员,称火锅吃出了问题:在郭某面前的一个餐盘里有一只老鼠。而就在郭某找来服务员之前的18点10分左右,郭某有明显掏兜拿东西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