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被窨井盖绊倒受害人自担20%责任】!!!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遛狗被窨井盖绊倒受害人自担20%责任#】3月17日,据法治日报,2023年3月1日下午,白某雇用的装修工人张某为便于装修,将位于小区4号楼草坪上的窨井盖打开。
2、3月11日晚,马某在小区内遛狗途经该区域时,被掀开的窨井盖绊倒,不慎掉入窨井坑内,导致右小腿受伤,医院伤情诊断为:右小腿皮肤缺失损伤并神经断裂,住院20天。
3、马某事后将物业管理方、白某、张某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2.7万余元。
4、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张某作为施工人,施工后没有及时将把窨井盖盖上,是导致原告受伤的重要原因,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物业管理方在张某打开窨井盖长达十几天的时间内,疏于管理,存在明显的过错,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白某作为业主,具有一定的过错,也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原告马某作为成年人,在夜间遛狗时,随意进入小区绿化带,自身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其自身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法院认定,原告马某应对自身的损害后果自担20%的责任,被告张某承担40%的赔偿责任,被告物业管理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被告白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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