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分手1年后向前女友要15万恋爱经费法院驳回 具体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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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分手1年后向前女友要15万恋爱经费,法院驳回】!!!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男子分手1年后向前女友要15万恋爱经费#,法院驳回】近期,广东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宗同居关系纠纷案件。

2、2018年3月,小亮(化名)与小珍(化名)建立恋爱关系,随后两人同居3年。

3、同居期间,双方的收入均交由女方小珍管理,用于日常房租水电和生活支出。

4、2022年3月,两人终止恋爱关系。

5、刚分手时,小亮要求小珍退还双方金钱转账差额,小珍将10万元左右的钱款转给他,小亮出于关心又转回5000元。

6、分手一年后,小亮认为转账差额还有15万元,遂诉至始兴法院要求女方返还。

7、庭审过程中,虽然原被告双方确认,除去小珍已转回的10万元外,转账差额还有15万元。

8、但其中包含原告借给被告表姐的11000元借款和分手后转回的5000元。

9、另外13万余元作为两人在深圳共同生活3年的花销亦属合理支出范围,不存在侵占、隐匿、转移原告钱款问题。

10、综上,因原告要求被告归还15万元,于法无据,始兴法院依法驳回了小亮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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