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午休回家车祸身亡被认定工伤,公司赔99万】!!!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员工午休回家车祸身亡被认定工伤#,公司赔99万】近日,安徽舒城县法院发布一起案件。
2、张某生前在原告某建材公司从事辅助性工作。
3、张某从公司骑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与他人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各负事故同等责任。
4、原告某建材公司不服仲裁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午餐,午餐时间属上班时间,张某违反公司规定擅自离岗外出,不应享有工伤保险待遇,请求判令公司无需赔偿。
5、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系原告员工,在公司午餐后,下班休息期间回家,是其人身自由权利的正当行使,并不受用人单位相关制度的约束。
6、张某下班途中遇非因本人主要责任发生的交通事故受害,依法认定为工伤符合规定,且现已被依法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为工亡,两被告作为其近亲属依照相关规定,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7、原告是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未为其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依照规定,应由原告承担支付被告的工伤保险待遇,判决驳回原告诉请,赔偿张某工亡待遇计992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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