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心情不好高空抛物伤人获刑10年 具体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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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心情不好高空抛物伤人获刑10年】!!!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男子因心情不好高空抛物伤人获刑10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2、2017年5月18日14时许,被告人李某晨受老乡的邀请,到重庆市沙坪坝区某小区21楼房屋内饮酒,该房屋客厅阳台外系重庆市某中学的操场。

3、当日18时许,李某晨因心情不好,故意将一个空啤酒瓶从客厅阳台丢到楼下操场上,啤酒瓶掉落到学校操场上后破碎,碎片反弹到正在学校操场上锻炼的一名学生的后背上。

4、数分钟后,李某晨又将一个带手柄玻璃杯丢到楼下操场,玻璃杯砸中正在学校操场上锻炼的学生叶某某头部,致其头部严重受伤,构成重伤二级。

5、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晨主观上具有故意心态,行为客观上存在造成更加严重危害后果的可能性,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6、李某晨归案后坦白认罪,可以从轻处罚。

7、据此,于2018年2月1日作出判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晨有期徒刑十年。

8、一审宣判后,李某晨提出上诉。

9、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5月4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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