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起重设备半夜从交警队盗走摩托车】!!!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男子用起重设备半夜从交警队盗走摩托车#】4月19日,贵州普安县人民法院公布一起盗窃案典型案例。
2、经查,2月3日晚,曾某某在其住房楼顶,看见隔壁普安县公安局楼下交警中队停车场停放有一辆摩托车,便产生盗窃念头,当即携带一种叫作“铁葫芦”的起重设备从自家房屋顶板处翻入停车场内,将摩托车捆绑盗走。
3、这辆无牌摩托车是因黄某某违章被交警部门暂扣,2月23日,警方查获这辆被盗摩托车。
4、经鉴定,该车当时的市场零售价为6342元。
5、法院审理认为,曾某某秘密窃取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楼下中队扣押保管的摩托车,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6、结合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曾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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