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擅用女儿3万元分红款前妻起诉还钱法院支持 具体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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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擅用女儿3万元分红款前妻起诉还钱,法院支持】!!!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男子擅用女儿3万元分红款前妻起诉还钱#,法院支持】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6月2日消息,安某与李某婚姻持续期间育有一女小慧。

2、2019年10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小慧暂随父亲安某生活,由安某抚养;自2020年7月起,小慧改随母亲李某生活。

3、李某取得小慧抚养权后,意外发现小慧跟随安某生活期间,小慧所在的经济合作社曾向小慧发放了5万元村集体分配款;因小慧年幼尚未办理银行账户,经济合作社便将该笔款转账到安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安某代为收取后并未告知李某。

4、事后,安某辩称该5万元属于家庭共有,且已用于家庭开支(含小慧的生活、教育支出),其中还包括为小慧摆满月酒支出的3万元。

5、李某以小慧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安某返还上述5万元款项。

6、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经济合作社以个人为单位向小慧发放的涉案分配款是小慧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享有的个人权益,依法属于小慧个人财产。

7、遂判决安某返还小慧涉案分配款。

8、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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