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监考老师组织作弊获刑4年】!!!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高考监考老师组织作弊获刑4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组织考试作弊犯罪典型案例。
2、其中一起案例是监考人员在全国高考中组织作弊犯罪。
3、案情显示,陈某系湖北省监利市某中学教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监考人员。
4、2020年初,陈某先后邀约谢某、李某军和熊某(另案处理)共谋组织2020年高考考试作弊。
5、谢某联系在读大学生叶某、李某雨、刘某(均另案处理)为作弊传递消息、试题答案。
6、陈某负责统筹安排,联系考生及家长、收取费用、承担开支、提供试题等,经与多名考生家长联系,共收取33.8万元。
7、7月7日7时许,吴某强(考场广播员)驾车将叶某、李某雨、刘某带进考场。
8、11时许,叶某假冒巡考工作人员被学校老师发现并移送公安机关。
9、陈某等人立即实施第二套方案,由陈某负责拍摄试卷,谢某等人在酒店答题,由谢某将答案传递给事前躲藏在考场内的熊某,并让熊某给监考老师送红包。
10、当日14时许,陈某在监利市某中学以监考员身份领取到2020年全国高考理科数学试卷后,在试卷启用前用手机拍摄试题并通过微信发送给谢某等人,谢某等人在酒店房间答题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11、陈某、李某军先后自动投案。
12、湖北省监利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4日作出判决,以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李某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13、宣判后,无上诉、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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