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48万雇侦探寻爱犬自行找回后拒付钱法院:给5000元报酬 具体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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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子1.48万雇侦探寻爱犬自行找回后拒付钱#,法院:给5000元报酬】近日,浙江秀洲法院的一起案件引发关注。

2、张女士为寻找走失爱犬,找到嘉兴某宠物店求助。

3、雇佣该宠物店的“宠物侦探”找狗。

4、佣金14800元,雇佣时间线上七天、线下两天。

5、双方约定,宠物以任何方式找回或者自己回家视同找到,需全额付款。

6、如未找到,张女士承担团队食宿费用,不必承担其他费用。

7、如宠物狗成功找到但张女士拒不支付佣金,张女士需另行赔偿团队因此产生的人工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

8、随后,团队指导张女士在网络平台发视频求助,并通过搜查监控、联系当地宠物店、线下询问等方式协助其寻。

9、两日后,张女士称自己在路上找到了宠物狗。

10、但其认为,宠物狗是自己找到的,拒绝支付全额款项。

11、经法官释明,团队与张女士达成的协议,系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

12、团队为寻找宠物狗付出了劳动力,张女士应当支付费用,但考虑到张女士自行寻得宠物,佣金应予调整。

13、后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和解,由张女士一次性支付报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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