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换17次工作,女子求职时隐瞒13份履历遭辞退,法院:单位不用赔】!!!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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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S女士在某网站应聘甲公司职位。
3、所投简历写明:2015年7月至2022年3月期间仅有4段工作经历。
4、入职后经甲公司查证,S女士7年时间曾在17家公司任职,且大多数均在试用期被辞退或离职。
5、故甲公司以S女士未如实提供工作经历为由,在试用期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6、“履历是我的,我只是少写了一部分,并没有对履历造假,这不能算是欺骗!”S女士请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7、法院审理认为S女士未如实提供工作经历,未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了劳动者最基本的职业道德,甲公司的做法并无不妥。
8、对S女士关于甲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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