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男童钓鱼溺亡家属向塘主索赔45万法院驳回 具体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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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男童钓鱼溺亡家属向塘主索赔45万,法院驳回】!!!今天受到全网的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具体的是什么情况呢,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都是怎么回事吧!

1、【#8岁男童钓鱼溺亡家属向塘主索赔45万#,法院驳回】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21年2月里的一天,任某带着时年8岁儿子来到位于四川南充市西充县某村的一个鱼塘钓鱼。

2、期间,其儿子在鱼塘边玩耍时不慎落水,任某赶紧去施救。

3、遗憾的是,任某在施救过程中不幸溺亡。

4、涉事鱼塘是几年前挖的一个蓄水塘,塘边立有“水深危险,严禁下水”的警示牌,警示牌下半部分有手写的提示:“严禁钓鱼从2020年10月1起”。

5、事后,任某家人将鱼塘承包人樊某某及当地村委会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各项损失453079元;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6、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事发鱼塘周围大部分修建了围墙,且在鱼塘承包期内设有警示标志,承包人樊某某履行了该鱼塘的基本管理职责。

7、此外,该鱼塘并未对外开放钓鱼,也未邀请死者任某钓鱼,因此该鱼塘不属于公共场所,不应提供安全保障义务。

8、任某的死亡应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9、法院驳回了逝者家属的诉求。

10、一审宣判后,家属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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