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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16日,广西高院发布案例,广西兴安一男子受托帮邻居接小孩,因未接上孩子产生溺亡。
2、 2021年3月11日,谭晓晓的父亲谭伟余去校园接女儿放学时,暂时受托将女儿同学黎晓雨、廖启晨接回家。没想黎晓雨不管谭伟余叫喊,单独出校门离开坚持走小路回家。
3、 谭伟余无法追上便叫妻子转达黎晓雨奶奶从河对面小路来接,不料,黎奶奶没能接到孙女。
4、 黎晓雨溺亡后,其爸爸妈妈向学校、谭伟余要求补偿各项费用共计74万余元。
5、 兴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
6、 黎晓雨爸爸妈妈作为法定监护人黎晓雨对负有法定监护职责。黎晓雨溺亡与其爸爸妈妈疏于监管教育具有因果关系,其爸爸妈妈对黎晓雨溺水逝世应该承当首要职责。学校对于黎晓雨单独出校门后溺亡存在办理不妥,形成黎晓雨脱离校园及监护人的监管。而谭伟余存在疏忽大意的过错。
7、 兴安县法院裁夺关于黎晓雨的溺水身亡由黎丽诗、闫宏承当60%的职责,校园承当30%的职责,谭伟余承当10%的职责,补偿7万余元。桂林市中院做出同样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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