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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2日,有记者调查发现,北京蔡徐坤影视文化工作室,已被列入运营反常名录。
2、6月28日,北京市通州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因“通过挂号的居处或者运营场所无法联络”,将北京蔡徐坤影视文化工作室列入运营反常名录。而1日晚,北京广告协会明星代言标准委发布关于对中国内地男歌手蔡某某舆情发酵的危险提示。
3、一面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一面是躲在小楼成一统——蔡徐坤事情的本相,议论纷纷,令人惶惑。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爆料,且有官方密集跟进的千丝万缕,能够必定的是:事情发酵至此,绝不会虎头蛇尾、不了了之。
4、真正的问题只有一个:关于歌手蔡徐坤被曝的疑似涉法丑闻,为何连个权威说法都没有?顶流的商业价值、公民的个人权益,都是有法治来兜底的。当事方对民间爆料的不承认与不回应、且是长年累月的“不发声”,本身就足以叫人浮想联翩。这背后的真真假假,不能只靠倔强的粉丝们来表演煽情。
5、事情复杂、线索繁冗,客观地说,作为明星的公民个别,也有合法的隐私权益。单身的蔡徐坤和谁在一起,严格来说,不违法,也不算失德,更无涉公共利益,狗仔没有权力把细节拿到台前来展览或曝光。如果说疑似怀孕堕胎的传闻还仅仅风评领域,那么,所谓“徐某为了雇佣私家侦探跟踪C女士,在C女士家门口装置针孔摄像头,并在群组聊天中分享所拍视频”等说法,显然就已经疑似逾越了法律的底线。
6、在这个“大瓜”中,我们关注的固然是“顶流”的私德人设,但更关心强势方疑似灰黑的各种“神操作”。如果狗仔爆料是无中生有,结果很严重,言责请自傲;但如果狗仔爆料是确有其事,氤氲其间的“疑似敲诈”或“疑似侵犯人身权益”等疑云,就需要司法来厘清。
7、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欲握玫瑰,必承其痛。当了“顶流”,你就得承受“顶流”的担任。这不是三缄其口就能够蒙混过关的事。
8、一则,关于大众来说,大众人物让渡其部分个人私隐,这是基本的游戏规矩。明星有明星的好处,但凡事也没有“两端占”。爆料之后,别怪舆情死磕究竟。
9、二则,品牌方也好、节目组也罢,关于“塌房”的明星总有自己的应对机制。有人说,每次内娱爆瓜,最紧张的不只有演员的生意公司,还有演员代言品牌的公关。从商业规矩来说,拿了巨额的代言费用,天然要对商业商场的公信力负责。
10、是骡子是马,牵出来溜溜。躲是躲不过去的。本相或许很难水落石出,但“拖字诀”必定不是个好主意。广告协会的提示算不得“雷神之锤”,只期望当事方能在权衡与慎思之后,不要轻视与误判了舆情与法的联动关系。
11、头顶的光环越大,头戴的紧箍越沉——舞台中央的明星大腕们,什么时候才能发自内心深谙这个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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