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三则其三翻译

《狼三则》是蒲松龄所著的《聊斋志异》中的一篇,讲述的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以下是《狼三则》其三的翻译: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屠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悬诸树而蚤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担梁上,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革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

译文如下:

有一个屠夫卖完肉回家,天色已经很晚了。忽然有一只狼来到他面前,盯着担子里的肉,似乎非常馋。它跟着屠夫走了好几里路。屠夫害怕,就拿出刀给它看,狼稍微退后了一些;但等屠夫继续往前走时,狼又跟了上来。屠夫没有办法,心想狼想要的只是肉,不如把肉挂在树上,第二天早上再来拿。于是他把肉钩在担子上,抬起脚把肉挂在横梁上,然后空着担子给狼看。狼这才停止跟随。屠夫回到家。第二天黎明时分,他去取肉。远远望去,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看起来像是有人吊死的样子,他非常惊恐。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只死狼。他抬头仔细观察,发现狼的嘴里还含着那块肉,钩子刺穿了狼的上颚,就像鱼吞食诱饵一样。当时狼皮的价格很高,价值十几两银子,屠夫因此变得富裕了一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贪婪往往会导致自己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