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发明专利法(关于苏联发明专利法的简介)

导读 大家好,苏联发明专利法,关于苏联发明专利法的简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苏联发明专利法是苏联的第一部发明专

大家好,苏联发明专利法,关于苏联发明专利法的简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苏联发明专利法是苏联的第一部发明专利$于1919年颁布。现行的专利法于1931年颁布“发明与技术改进条例”,后经过1941年、1959年、1972年三次修改,最后改名为“发现、发明与合理化建议条例”。苏联专利法的最大特征是采用发明者证书和专利证书的双轨制。发明者证书与专利证书有许多不同之处。(1),两者赋予的权利不同。发明者证书所赋予发明者的是发明权,而发明归国家所有。专利证书则不仅赋予发明者发明权,而且赋予申请人对其发明在规定期限内的所有权。(2)在发明的使用上,授予发明者证书的发明,任何企业、组织均可无偿使用。而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3)发明者证书的保护期是无限的,发明人也无须交纳维持费。而专利证书的保护期则是15年,自申请之日起算,并须按年度交纳维持费。(4)在保护的对象方面,发明者证书的保护范围比专利证书的保护范围要广。只获得发明者证书但不能获得专利证书的对象有:化学物质、原子核裂变物质、药品、调味品、食品、化妆品、诊断或医疗方法,微生物菌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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