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是九旅网的小编小九,药品管理法修改时间,药品管理法修改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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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草案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建立、实施严格的追溯制度,保证全过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还补充规定了药品召回制度,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使用并召回。
2、规定除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情形外,疫苗等特殊药品不得委托生产;实行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要求采用信息化手段釆集、留存疫苗追溯信息。
3、加大了对生产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首先,全面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提高罚款下限或者上限。例如,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药品的,罚款幅度从货值金额的2倍至5倍,提高到5倍至30倍;其次,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草案将对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草案还细化并加重了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处分。
4、为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创新,提升药品质量,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该制度一大特点,是明确了上市许可持有人对药品的安全、有效负责,对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依法承担责任。
5、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22日下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初审。草案围绕问题疫苗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和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等进行了修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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