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喆庭审(宋喆判决生效)

导读 你们好,我是九旅网的小编小九,宋喆庭审,宋喆判决生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喆身为公司人员...

你们好,我是九旅网的小编小九,宋喆庭审,宋喆判决生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喆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被告人修雨乐在宋喆犯罪过程中与之形成合意,为其提供帮助,构成宋喆的共犯。二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犯罪数额巨大,依法均应惩处。

以下是新闻原文,供参考。

10月18日上午,据北京市高院官方微信消息,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记者今天从知情人处获悉,因两人都不上诉,目前该判决生效。这意味着宋喆将被送到属地监狱服刑。

本案中,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喆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任职期间,利用担任总经理及王宝强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喆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被告人修雨乐在宋喆犯罪过程中与之形成合意,为其提供帮助,构成宋喆的共犯。二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犯罪数额巨大,依法均应惩处。

鉴于宋喆表示认罪,自愿退赔了全部赃款,挽回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修雨乐系从犯,且自愿退赔全部赃款,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在案扣押的232.5万元在判决生效后将依法发还王宝强工作室。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